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(GAFTA)的主要特点:
该协议于1978年在阿拉伯国家联盟框架内获得批准,并自1998年起逐步生效。其目标是通过取消成员国之间阿拉伯商品(几乎100%的农产品和工业品)的关税和非关税限制,创建一个阿拉伯自由贸易区。
该协议的重点是消除贸易壁垒,取消阻碍贸易的行政、金融、技术、数量限制。
协议要求逐步取消阿拉伯商品的关税,同时给予阿拉伯产品优惠待遇,并在阿拉伯商品面临非阿拉伯商品竞争时提供保护。
该协议是阿拉伯国家联合经济行动的支柱之一,有助于加强经济一体化,促进货物流通,并支持阿拉伯国家的可持续发展。
阿曼于1997年通过皇家法令加入《促进和发展阿拉伯国家间贸易往来协定》,一直致力于履行区域和国际贸易协定的各项要求,从而提升其经济影响力,并服务于其发展利益。
自2019年以来,阿曼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贸易额增长了约68.5%。
